房屋建筑主体工程施工
混凝土,钢筋,模板,砌筑,木结构,网架结构。这六个加起来就是主体工程。
土建分六大主体,是不允许分包,只能由总包来施工。分别是:混凝土,钢筋,模板,砌筑,木结构,网架结构。这六个分项只允许劳务分包。
建筑主体工程指基于地基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承重结构体系。
混凝土工程:(一)模板工程(二)钢筋工程(三)预应力工程(四)混凝土工程(五)现浇结构工程(六)装配式结构工程(七)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砌体工程:(一)基本规定(二)砌筑砂浆(三)砖砌体工程(四)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五)石砌体工程(六)配筋砌体工程(七)填充墙体砌体工程(八)冬期施工,
钢结构工程:(一)基本规定(二)原材料及成品进场(三)钢结构焊接工程(四)紧固件连接工程(五)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六)钢构件组装工程(七)钢构件预拼装工程(八)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九)多层及高层钢结构等。
优质主体工程必须保证地基基础坚固、稳定。主体结构安全、耐久,是内坚外美的精品工程。
按设计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一般建筑为50年,重要性建筑为100年。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是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重要措施。
对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一般应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但当问题较严重复杂时,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只要是在保修范围内,均先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不得推诿扯皮。对于保修费用,则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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