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松湖公园二期工程
质量检查报告
项目负责人:
宜昌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
年 月 日
宜昌市夷陵区松湖公园二期工程,经设计单位检查,该主体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同意施工单位按合格等级报验,现将我们对该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主体工程概况
宜昌市夷陵区松湖公园二期工程位于宜昌市夷陵区黄柏河岸边。公园长约580m,最宽处为75m,最窄处为60m。
二、质量检查依据
1、宜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施工图和修改图及相关的设计文件。
2、建设方的设计委托及设计要求。
3、根据建设方提供的电子文件,以及实地勘察为依据。
4、根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绿化条例》
三、图纸施工概况
该工程从2008年2月20日开始,至2008年7月28日结束。在施工过程中,基本按照图纸施工。对于要调整的项目,与建设方、施工方及监理方几方协调后,对于图纸做一些基本的调整。
四、设计项目检查
1、地形标高及剖面图
基本按照图纸施工,以生态护岸为设计的亮点,把新的施工技术应用于生态护岸的施工。
2、植物设计
植物设计主要是应用乡土树种为主要树种,在保留利用原有植物基础上进行植物的调整。并考虑水生植物和湿生植物的应用。并且要换填种植土。工程中注意了植物的排水及后期养护管理。
3、铺地、园路
主要道路及各主要景点在施工前均需按设计图纸预先进行放线定位,在局部地形可进行适当现场调整。绿地、广场竖向坡度未注明部分均不小于1% ,以利于地表面排水。
定位放线一般以设计图为依据,如遇位置与标高不符,在征得设计单位认可后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在选购路面材质时,其品种、色彩、质地、规格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经过设计人员的认可,保证了整个环境工程色彩的和谐统一。所有材料都符合国家标准。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