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可以随便摆吗?10月1日起,内蒙古进城摆摊合法了…
曾经我们在城市摆摊,
被城管赶来赶去的镜头将不再存在,
但是,
可以摆摊不等于随便在那里都可以摆摊!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宣传贯彻《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9月22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记者了解到,新《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9月22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记者了解到,新《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NMTV小满广播站(ID:NMTVLY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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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10月1日起施行
呼和浩特日报讯(记者 祁晓燕)10月1日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按照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限定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做到“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
呼和浩特日报讯(记者 祁晓燕)10月1日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按照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限定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做到“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
▲网络配图
记者了解到,《办法》共十九条,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办法》规定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办法》同时规定,查处部门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
“《办法》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同时明确了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范围,激发市场活力,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采访中,新城区工商分局办公室副主任云济凯介绍,《办法》提出,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一是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组织、协调职责。二是规定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来源:NMTV小满广播站(ID:NMTVLYCM) 、呼和浩特日报(记者 祁晓燕)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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