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制度废止!以后嫖娼卖淫将会......
相信很多街坊都非常痛恨
那些“站街女”,俗称妓女
不但影响社会风气
而且还会在xxoo中传播性病
而对于被抓获的卖淫嫖娼人员
一般都是送至收容教育所
按照收容教育制度规定:
对卖淫嫖娼人员采取为期
6个月~2年的劳动教养,并通知家人
收容教育制度出台后确实起了作用
现在很多人都不敢明目张胆地嫖娼了
毕竟被人看到真的很丢脸
而且分分钟还有牢狱之灾
不过,这项教育收容制度要废止了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
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
该决定废止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款
以及据此实行的收容教育制度
与此同时, 制度废止前
已经判决的就继续收容教育
废止后,免除一切人员的收容教育
对于一些涉黄人员来说
无疑这是属于一场“大解放”!
看到这里
可能很多街坊都表示疑惑
国家废止这个制度,
难道是允许了卖淫嫖娼吗?
卖淫嫖娼依然是违法行为
虽然国家废止了收容教育制度
收容教育制度不再实施
但卖淫、嫖娼仍然是违法行为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
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
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站街拉客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各位小伙伴要洁身自爱
切勿以身试法
毕竟被熟人见到真的好尴尬!
资料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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