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馆藏精品丨“永始二年”托盘铜行灯
“永始二年”托盘铜行灯,汉代,一级文物。1992 年平凉市红峰厂家属院出土。高11.2 厘米, 底径 17 厘米,重 2.14 公斤。行灯由带柄三足灯和托盘组成。灯圆形,直壁,浅腹,平底,下有三蹄足。平底内部中央有一个高 1.2 厘米的圆椎状突起。灯盘口沿一侧有一个叶形柄,柄根部上弯向后平伸,尾部尖锐。灯下部是一个圆盘形托盘,口沿宽平,浅斜腹,下腹内收,平底,矮圈足。托盘口沿上有铭文一周17 字:“朝阳,永始二年四月造铜灯二枚,重九斤半”。永始为汉成帝年号,永始二年是公元前 15 年。汉代朝阳县有两个,一是济南郡所属的朝阳县,被称作“东朝阳”,另一个是南阳郡的朝阳县。该灯出土于平凉,反映出汉代手工业品生产和流通状况的一个侧影。现藏平凉市博物馆。
(甘肃省文物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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