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提醒:堵门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会被拘留!
点击蓝色
关注我们
日照一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许某、郑某为满足私欲,
煽动业主闹事,
用多辆车围堵小区进出口,
均被拘留!
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
为满足私欲煽动业主给物业施压
9月3日,五莲县洪凝街道某小区居民许某、郑某因小区内停车管理问题与物业产生分歧,在微信群内纠集煽动小区内部分业主,于晚上20时许,以多辆车堵住小区进出口方式,企图给小区物业施压,满足其个人私欲,导致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并引起严重交通堵塞,在民警到达现场后,该两人仍情绪激动,拒不将车挪开,后经长达4小时的劝说,方才撤离现场。
许某、郑某被拘留并罚款
许某、郑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场所管理秩序,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许某处以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郑某处以拘留五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零容忍”不合法手段
业主与物业产生纠纷时,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对采取不合法手段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严格依法严惩!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网络也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在网上发布攻击性、煽动性言论,公安机关也将严格依法坚决打击。
法律有尊严
维权有边界
业主维权并不意味着
可以不择手段
可以为所欲为
可以置公共秩序
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
版权说明:文章素材源于签约作家或网络,网络素材无从查证作者,原创作者可联系我们予以公示!
短训班,企业内训,顾问合作,物业总裁班,
实战,实效,实操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